教學科研辦公室是在學院教學院長領導下負責全院教學工作的職能部門,職責如下:
1.拟定全院教學科研工作計劃及有關教學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檢查實施;
2.參與美術與設計學院有關教學科研各項規劃的制定;
3.組織各系制定教學計劃、各門課程教學大綱及各種教學科研文件并負責審核和組織實施;
4.負責提出有關專業設置和改造、教學改革、學科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5.組織各系制定課程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
6.組織各項教學檢查、研究分析教學質量狀況,提出提高教學質量的措施和建議;
7.組織召開美術與設計學院教學科研工作會議,交流教研工作經驗;
8.負責收集管理全院的教學計劃,負責課程安排、考試組織、課程調停、教室變動等工作;
9.組織美術系、設計系及下設教研室制定本科生的實踐教學環節計劃并組織實施;
10.負責全院教材訂購及學生教材選用工作;
11.明确全院教學任務,教師編制,并負責教師教學工作量核算;
12.組織并管理全院教學競賽等工作;
13.兼管各項教學科研管理工作;